孔某,40多岁,成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他赚钱的方式就是一个字——骗。而在他设下的骗局中,他的身份也是变化多端:工厂的副总,堂哥的老同学,政府官员的亲戚……为了骗钱,他尝试过个各种“角色”。直到民警突然出现在他眼前,他的行骗表演才戛然而止。可令他没想到的是,同样都是骗钱,三次行骗竟然触犯了三种罪名。
近日,经海盐检察院提起公诉,孔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最终数罪并罚,等待他的将是四年六个月的铁窗生活,还有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金。
那么,孔某具体是怎么行骗的?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谎称副总骗香烟
2005年1月的一天下午,孔某来到西塘桥镇的一家工厂。工厂的副总因和他打过几次照面,于是便邀他到办公室坐坐。接着,这位副总有事出去了一会儿,办公室里只剩下孔某一个人。
眼看着副总慢慢走远,这时手头有点紧的孔某动起了歪脑筋。于是他抓起办公室的电话机,给附近一家超市的冯老板打了个电话:“我是李总,你送一箱长嘴利群、十条硬壳中华烟到厂里,放在传达室好了,钱你过几天到厂里来结。”
接到“李总”的电话,冯老板丝毫没有怀疑,立即把香烟送到了工厂的传达室。接下来,孔某又对传达室的人谎称李总让他处理这些香烟,然后将它们全运走了。孔某把这些香烟拉到武原镇上倒手一卖,9000元立马到手。
经海盐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孔某骗走的这些香烟共价值人民币14500元。而孔某冒用他人名义与他人达成口头合同,骗取了冯老板价值人民币14500元的财物,这一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假扮老同学骗堂哥
不久后,他又锁定了新的目标,对象竟是自己的堂哥。孔某知道堂哥的儿子急着找工作,也知道堂哥有意让在政府工作的老同学老卢帮忙解决儿子的工作问题。孔某意识到,这又是一个骗钱的好机会。
2005年9月底,孔某购买了一个新的手机号码,自己假装老卢,让他的朋友胡某假装某单位的人事科长,他们给堂哥打了个电话:“你儿子的工作有着落了,某单位的人事科长他儿子出车祸,刚好空出个名额,这事你千万别跟外人讲。”堂哥听了之后心里真是乐开了花。
没过几天,“老卢”又电话告知堂哥,说是那个人事科长要他买下原本单位分配给他儿子的房子,并要求把8万元钱打到那个人事科长的账户上。这样,他儿子第二天就可以到那个单位报到了。堂哥没多想就把手头仅有的3万元立即打到了那个账户。
第二天,堂哥高高兴兴地领着儿子去报到,可没想到,那个单位根本没有人事科,更没有什么人事科长。等他再打“老卢”的手机后,手机已经关机,堂哥这才发现自己上了当。
孔某伙同胡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堂哥现金人民币3万元,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
以工程为名骗包工头
2008年底,孔某在牌桌上认识了包工头简某,孔某吹牛说自己的姐夫是海盐某单位的局长。今年3月,孔某又告诉了简某一个“内幕消息”:“听说西塘桥的老加油站要搬迁了,你想做这工程吗?要是有想法的话我可以帮忙走走关系,我姐夫跟石油公司老总关系很好的!”
听了孔某的一席话,简某还庆幸自己认识了这么个能人。于是,他先后将5万元钱打到了孔某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整个行骗过程中,简某都对孔某深信不疑。直到孔某落网,他还不知道自己的那5万元钱早已落入孔某的腰包。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简某现金人民币5万元,这一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