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1日讯
卖淫组织者张某被抓有些偶然,7月30日,杭州萧山新塘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卖淫嫖娼案时,抓住了张某手下的小姐乐乐,正当民警押着乐乐辨认她卖淫的美容店时,发现了张某,结果一审查,张某把他和同伙们干的那些丑事都抖了出来。
昨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将张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中旬,张某和女朋友梦梦从河南老家到萧山打工,因为身上没钱就向老乡孙某借钱。孙某借了他几百元之后就不肯再借了。不过,孙某给张某指了条道:我女朋友小贺在金家桥社区开了一家美容店,你叫你女朋友来做小姐赚钱吧。张某还真的把女友梦梦送到了那里,一个多月后摔伤了手才不做了。
钱路断了,孙某又指了一条明路:以卖化妆品的名义,去老家找些小姑娘来,这样赚钱快,而且自己女朋友也可以不用亲自出马了。
于是,张某和女朋友就先后打电话给老家的朋友乐乐等5人(均未满18周岁),叫她们来萧山做化妆品推销员,说每个月工资有1000多元,还汇了几百元路费给她们。
到了萧山之后,这些小姑娘被安排到一个小区出租房。张某他们把小姑娘的手机都收走了,强迫她们卖淫。小姑娘开始都不愿意,张某等人以威胁、拍裸照、扣身份证等方式逼迫她们卖淫,所得的钱全部被张某等四人瓜分。除此之外,每个小姐还要交3000元押金。
开始几天怕她们逃跑,每次去“上班”,张某等人都严加看管,一段时间后,她们变乖了,就不用专门看管了。可怜的少女每天一般卖淫两三次,可以替张某赚到500~600元钱,最多可以赚1000多元。张某被抓后交代:她们五个人已经为我们赚了8万块,我和梦梦分到了4万块,孙某和贺某也分到了4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