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
浙江省政府近日决定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奖,用以奖励在本省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据了解,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实行推荐申报制,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其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奖励对象是项目,获奖项目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三等奖的奖励对象是个人,获奖人员每人奖励2万元。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省科技成果转化奖每年评审一次。候选项目或候选人,不仅要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必须显著。
此外,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奖将优先奖励浙江省企业从省外、国外引进先进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有效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