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县总工会了解到,县“送温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9年新申请《海盐县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家庭和2008年《海盐县城镇特困职工优惠证》持证家庭进行了走访核实,经审核,骆来根等19户家庭成为第十一批《优惠证》持证享受对象,李翔等15户家庭成为2009年度继续享受对象,从2009年10月起享受各项规定的优惠项目。
记者了解到,持有《优惠证》的家庭将享受一系列的优惠项目,涉及粮食、供电、建设、卫生、教育等部门。县粮食、供电和水务集团提供每户每月享受10元粮油补贴、每人每月免费供电5千瓦时、每人每月免费供水2吨,县劳动部门对下岗特困职工再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优先介绍,免收就业手续费和岗前培训费,县广电局减免特困职工家庭电视收视费,教育部门对特困职工子女免费提供爱心午餐等,建设系统、卫生系统、工商部门、财税部门等都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优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