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34岁的孙华站在杭州西湖区法院的被告席上,歪着脑袋。他偷偷看了一眼旁听席,那里坐的全是电视台和报社的记者。孙华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把脸转了过去。
2009年7月,浙江省委某领导收到一封敲诈信,信中称其掌握了该领导的受贿证据,如果不拿出10万元钱,就会将这些证据公布到网上。这位领导立即将信件转交给公安部门。
那个写信的人就是孙华。他的勒索信一共写了两封,另一封寄给了深圳市市长王荣。
昨天,孙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提起公诉。
经济有困难,想着诈点钱
孙华是江苏人,今年34岁,中专文化程度,无业,有盗窃罪前科。
昨天的法庭上,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审判长问孙有无疑义。
“没有疑义,我认罪的。”孙华回答得很爽快。
“你是怎么选择敲诈对象的。”公诉人问。
“这两个人我都不认识,都是在网上查到的,随机挑了两个。”孙华说。
“为什么选浙江、深圳而不是其他的地方?”公诉人问。
“我当时没钱,饭都吃不饱了,经济上有困难,就想着诈点钱花。”孙回答。
“怎么会想到用这种办法去敲诈?”公诉人问。
“我看到报纸上有很多官员腐败的报道,想想很多当官的应该都是这样的,就编了一些事写信给他们,想弄点钱花花。”孙说。
自作聪明骗来了一个银行账号
孙华交代说,为了计划能够成功,他还好好策划了一番。
“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肯定不行的,容易查到。”为了能顺利拿到钱,又不会被查到真实身份,孙华想到寻找一个“替罪羊”。
在一份报纸的人才招聘版块上,孙看到一个叫罗开泽的人刊登的求职信息,就发短信给罗,自称是某公司经理,想要聘用罗,并让罗去办了一张邮政储蓄卡。
两人在公园见面后,孙华告诉罗开泽,决定聘请他做水电工,每月工资2000元,出差的话还有补贴,罗当即答应。孙说要看看罗新办的卡,上工心切的罗将银行卡、存折和身份证复印件都交给了孙华。
准备工作就绪,孙买来信纸、信封,开始着手写敲诈信。
庭审只进行了10多分钟
昨天的庭审进行得很快,总共也只用了10多分钟。对于检方指控自己的那些荒唐行为,孙华几乎没怎么反驳。
庭审最后阶段,法官让孙华进行陈述,他显得态度非常“诚恳”。
“我对不起那位省委领导,对不起王市长。”孙顿了顿,又继续道,“我对不起两位首长,请求他们的原谅,法庭判给我什么罪,我都认,不会上诉的。”
公诉人最后说,孙华敲诈勒索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那封雷人的敲诈信
XXX叔叔,您好!我们还在一起吃过饭,我今年毕业了,前些天我在一亲戚家,无意中打开保险柜,看到里面除了现金、存折以及各种证件外,还有部微型数码相机及日记本,里面记录了他这几年来行贿的所有记录,其中送给你的钱、物最多,一次送给你的钱就有数十万。
他把每笔钱、贵重物品送的时间、地点,经手人及原因都记录在日记里,还有你当时收钱的录像,我用数码相机把日记里的重要内容全部拍下来,包括其他官员受贿、生活腐败的录像一起拷在U盘里。
我准备和朋友合伙办一个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司,还缺十多万,现在向您借10万元……三日内把钱打进我的账户,否则我就把信息放到网上,让大家看看你“台上多像孔繁森,台下多像王宝森”。
让全国网民批评你、骂你、轰你、赶你,有关你的资料也会同时寄给中纪委。10万元比起你一年的灰色收入,不多吧,你看着办吧!
记者 陈逸清 通讯员 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