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超标电动车不再是非机动车 国标明年元旦实施

2009年11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后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标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规定,原先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销售的大功率、轻摩化的电动车,很可能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能可能合法上路。

  超标电动车

  不再是“非机动车”

  在杭州,据交警部门统计,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109.8万辆。

  今年上半年,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47人死亡;10月份,也有9人死于电动自行车事故。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但是,很多电动自行车“轻摩化”严重,时速可达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

  按新标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超标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其生产必须获得摩托车的生产准入许可。

  记者联系浙江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陈建龙,他说,新标准确实已让浙江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忧心忡忡。摩托车行业生产门槛远比自行车高,用这个标准来衡量现在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将会使得一大批企业陷入窘境。

  当然,还有一些业内人士比较乐观,认为新标准的出台有助于电动车行业重新洗牌。

  电摩将纳入机动车管理

  市民听说了新标准后,也有担心:电摩上机动车道,会不会给现行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管理带来更大压力?

  记者从杭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在机动车管理中未新增有关电动摩托车管理的内容。但业内人士表示,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理应纳入机动车管理。

  在杭州市区早就“禁摩”,对外地摩托车限行,只要这一政策不变,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即便将来上市,依旧无法在杭州市区上牌。

  对于现存的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表示,杭州已有明确规定,不准予以上牌。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徐曼丽 编辑: 瞿云微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