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事情已过去近4个月,宁波镇海的百姓仍然记得那个可怜的孩子——小晨曦。
4个月前,他在幼儿园离奇死亡。死前,幼儿园刘老师对他有体罚行为。尽管鉴定结果显示,小晨曦并非因体罚行为致死,但刘老师仍要承担相应责任。日前,镇海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刘老师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幼儿死于园内储物间
7月23日下午5点,镇海庄市天天幼儿园保育员谭海艳下班了。她两岁的儿子高晨曦也在这里上小小班。
等谭海艳见到儿子时,儿子竟死在了幼儿园储物间。
晨曦的班主任刘老师说,她打扫完卫生,发现小晨曦不见了,于是找遍幼儿园,最终在储物室里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孩子。谭海艳说,当天下午3点左右,她见过儿子。当时,晨曦告诉她,刘老师打他。
镇海警方通过多方调查,确定第一现场不是储物间,而是晨曦所在的小小班。
经过尸检,警方判定,小晨曦是痰液窒息死亡。储物间是有人把孩子移过去的。
面对调查结果,刘老师承认,在晨曦死亡前,她打过孩子,但没把孩子打死。之后发现孩子死了,她很害怕,才将孩子转移到了储物间。
过失致人死亡老师被判三年半
真相浮出水面。7月23日下午4点半左右,各班老师将幼儿集中到小班教室,等待家长接回。当班刘老师照看所有孩子。
小晨曦比较调皮,跑到了其他教室玩耍,并爬上了窗台。刘老师很生气,用小棒打晨曦,晨曦不慎从窗台滑落。他穿的背心挂在了窗户铁钩上,背心勒住了脖子。
可刘老师并没将晨曦马上抱下,而是看了一会,当发现孩子不对劲抱他下来时,已经来不及了。而当时,小晨曦的气管被痰卡住,最终导致窒息身亡。随后,刘老师将孩子转移到储物间。
检察官认为,刘老师本应预见危害性,但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她的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高晨曦死亡的实际后果。最终,刘老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通讯员 李志军 蔡松延 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