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
昨天记者从温州市总工会获悉,2010年温州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工作已开始,将于本月底申报结束。在温务工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也可到所在地总工会申报。
据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全市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困户都可申报2010年困难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至130%范围内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暂不纳入申报范围,可直接向社区(居委会)申报最低生活保障。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或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
另外,今年农民工也列入困难职工家庭的申报范围,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仅要求其在申报地务工三周年以上,还要在现企业连续工作二周年以上,且人均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低保边缘户标准的;在温务工的农民工本人或其在温生活的家庭成员(供养直系亲属以居住证为准),患大病或意外灾害造成家庭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也可以申报。
据市总工会统计,2007年至今年10月份市总工会总共救助市本级困难职工8051人,救助金额为384.78万元。(据温州商报 记者董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