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长翁建荣主持召开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就《2010年平湖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讨论。副市长石云良、潘川弟、顾玉峰、胡志梁、金玉珍、周仲利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仁,市政协副主席冯美仙,市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及法律顾问应邀列席会议。
经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2010年平湖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部分人大代表在筹资数额、报销比例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并表示将认真宣传该《实施办法》,使新政策深入人心。
翁建荣指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之策,进一步体现了政府关心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的决心和信心,也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政府将不断加大力度,提高参保覆盖面。
就下一步如何实施好该《实施办法》,翁建荣强调,要高度重视出台此《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惠民性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对筹资数额适当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有所提升、市外医疗就诊报销率下降等几个有变化的内容做好解释工作,充分激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