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将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记者昨天从南湖区获悉,根据省、市组织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从2010年开始,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2007年12月31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务员考试优惠政策。南湖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共有49名。
具体来说就是,从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开始,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报考我省省级和市级机关公务员时实行加分。其中工作年限满2年的,报考欠发达地区市级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工作年限满3年的,报考欠发达地区市级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省级和其他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