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可免费乘公交车、地铁;公共停车区应设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公园、博物馆对残疾人免费开放……旨在保护残疾人各方面权益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重度残疾人可免费乘公交车、地铁
公共停车区应设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导盲犬等免费携带。
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地铁等交通工具。
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有关部门应予办理。
公共交通站所和工具应当配置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公共停车区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泊位,并为残疾人停车提供方便和照顾。
用人单位应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
未达到比例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百分之一点五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其差额人数和上年度该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逾期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但加收的滞纳金不得超过本金数额。另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免费为孤残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
公园博物馆对残疾人免费开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免费为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治疗;对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接受康复医疗给予补助。
公园、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城乡健身公共场所,应当配置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器材。
从事特殊教育满十五年
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
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资班或者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
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资格评审、晋级实行单列。特殊教育教师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从事特殊教育满十五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其特殊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
据每日商报记者童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