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4日讯
听说过假公章、假证书、假执照、假发票……但你听说过还有人能制造假银行存单吗?义乌大陈人黄燕就有这样的“能耐”:为了方便自己的财物往来,她竟伪造了一张40万元的银行存单。
去年11月份,黄燕通过做假证的人伪造了浙江中国小商品城宾王市场商位的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费发票等证件,假称该摊位为其自己所有,骗取了被害人徐某的信任后,以签订商位转让协议的方式,从徐某处骗取现金人民币10万元,并分数次将该现金借给朱某用于赌博,后被全部输光,至今未还。
今年3月份,黄燕让其弟弟夫妇帮忙贷款,约定以弟弟他们所有的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三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80万元,黄燕只能用40万元,其余40万元交给弟弟保管。但黄燕向银行贷款80万元后,全部用于自己还债。后其为了向弟弟交代,就带其丈夫到银行以他人的名义开了一张100元的定期存单,之后自作主张通过做假证的人,伪造了一张面额为4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交给弟弟夫妇保管。后因弟媳将存单拿去银行鉴别真伪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该定期存单系伪造。
11月20日,义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判处黄燕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数罪并罚,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据金华晚报 作者 江胜忠 王荣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