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为了催讨债务,几名被告人在寒冷的大冬天强迫欠债人脱掉衣服冬跑冬泳,最终触犯刑律。记者昨从永康市法院获悉,被告人赵腾达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巩卫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2008年1月20日,被害人俞某途经永康市南苑路四弄至西津桥路段时,被赵腾达、巩卫强莫名其妙打了一顿。当时,债主郎明日(已判决)指使巩卫强、赵腾达和卢坚毅(已判决)强行将俞某带到武义县清溪口水库。随后,郎明日纠集潘鑫(已判决)赶到清溪口水库,向俞某催讨债务。催讨无果后,赵腾达、巩卫强伙同郎明日、卢坚毅、潘鑫等人将俞某带到水库大坝上,对俞某进行殴打,并逼迫俞某脱掉外套后在大坝上来回奔跑。当时正好是冬天,俞某被冻得瑟瑟发抖。之后,犯罪嫌疑人赵腾达、巩卫强伙同郎明日等人又将被害人俞某带至永康市江南街道溪心村附近一小水塘边,强迫俞某脱掉衣裤、鞋子,并叫其走到水塘中。后经附近村民劝说,郎明日等人才让俞某离开。事后,俞某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2008年11月10日,永康一市民将涉嫌非法拘禁的郎明日扭送到该市江南派出所。1月7日,涉嫌非法拘禁的上网逃犯卢坚毅被上海市金山区公安分局兴塔派出所民警抓获。2月11日22时许,经过多方面的思想工作后,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潘鑫来永康市江南派出所自首。7月23日,永康市花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抓获犯罪嫌疑人赵腾达。今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巩卫强到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投案。
据金华晚报 作者 朱挺 刘婷婷 胡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