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喜欢做生意、炒股票,还到澳门赌博……,直到被抓,还在对办案人员说“我对经商有信心”。
11月24日,记者从丽水有关部门获悉,备受关注的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陶某已被提起公诉,被控罪名是涉嫌集资诈骗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8700多万元。
目前,丽水市中级法院已受理该案。
炒股一年就亏了七八百万
陶某出生于1969年8月,案发后,他潜逃到深圳罗湖区伺机逃往国外,被抓获。
在外人的眼里,穿着警服的陶某除了威严外,就是喜欢做生意和投资。在1995年进入公安机关工作之前,陶某在龙泉粮食系统工作。
一位熟悉陶某的人士说:“早在1992年,陶某就经常进行一些小额投资,虽然亏多赚少,但他并没有多少经济负担。”
从2000年到案发,陶某先后以亲属的名义涉足过啤酒代理、茶楼、足浴、面馆、矿产等生意,其中足浴、面馆店经营时间长达数年之久。
除了经营实业外,陶某还喜欢炒股。据透露,在2001年,陶某就开了证券账户,在丽水的股民中,颇有点名气。
但陶某炒股基本上都是在亏钱。他承认,光2006年一年,他炒股亏钱高达七八百万。
非法集资8700余万元
因为投资总是亏多赚少,陶某在几年间就欠了上千万元的债务。于是,他开始四处借钱。
2008年8月,陶某找到了丽水当地一企业老板胡某,说:“最近经营矿产等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能不能帮忙担保贷款?”
见公安分局副局长有求自己,胡某当即答应。陶某从某商业银行贷款30万元,事实上,据调查,这笔钱陶某根本没用于矿产生意的资金周转,而是用来还债了。
一些曾和陶某共过事的人都觉得,此人为人还不错,以前借钱都能及时归还。来自丽水市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003年至2008年11月间,陶某先后向个人或单位非法集资94次,共计8786.06万元。
所有的集资,陶某都许以高额利息,最高曾达到月息8%。
这些钱,陶某部分用于偿还以前的集资款,部分用于炒股、赌博,还有一部分则挥霍掉了。直到案发为止,陶某尚有1851万元未归还。
最后疯狂,向同事下手
在决定逃亡前的一段时间,陶某上演了最后的疯狂。
2008年10月,陶某带着30万人民币前往澳门赌博。10天后,他回来时只剩下了2万港币。也许是知道要“东窗事发”了,陶某开始大肆在自己辖区内寻找一切途径借钱,还多次让手下的民警为其贷款做担保。
2008年11月,丽水市公安局在内部整顿中发现了陶某有违纪违规借款的问题,公安局纪委找其谈话。
随后,丽水市一位民警报案称:陶某以借钱还贷为由向其借了100万元,现已携款逃走。
2009年1月,陶某潜逃到深圳罗湖区时,被深圳警方抓获,他原本打算携带巨款逃到国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