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
2010年舟山市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再次调整,53万参合渔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
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206元
据了解,2010年度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政府资助增加,个人出资不增加。
2010年人均筹资标准调整为206元,比2009年增加18元。具体组成是:中央4元、省级64元(增加8元),市8元、区60元(增加10元)、乡镇(街道)20元,个人(含集体扶持)50元。
新生儿和退伍军人可中途参合
2010年起,渔农村户籍新生儿和退伍军人可在年度缴费截止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参加当年新农合。参合时需全额补缴当年度个人出资款,参合日期截止到当年年底,但须在缴费3个月后,可享受医药费用补偿。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渔农民不能再参加新农合。已参加“渔民船东互保”、“学生保险”等商业医疗保险的可同时参加新农合。
全市就医挂号、结报“一卡通”
2010年,舟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农合卡和医联卡两卡合一的“就医一卡通”,参合渔农民凭“舟山市居民健康信息卡”就可在市内就医挂号、新农合结报,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
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更高
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提高,2010年基金补偿办法也作了相应调整和补充:补偿封顶线提高到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参合对象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指定项目和普通门诊医药费用补偿,全年三项累计最高实际补偿额成年人为6万元,未成年人为7万元(2009年最高实际补偿额标准成年人3.5万元,未成年人4.5万元);连续参合对象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使用的基本药物费用补偿25%。
据悉,2010年的新农合筹资收费工作已于11月15日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将于12月15日结束。提醒参合群众及时缴费,上交旧的合作医疗卡,领取并妥善保管具有新农合结报和医联挂号功能的“舟山市居民健康信息卡”。
据 舟山晚报 作者 戴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