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召开的杭州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杭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有关工作,审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为着力点,大力提升老年人和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
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蔡奇,市委副书记叶明、王金财和其他市委常委分别发了言。
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意见》、市建委关于《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市委常委会再次专题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老龄事业、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
要围绕建设“健康城市”和“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目标,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让老年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建设成果。
要认真贯彻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农村无保障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出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国家民政部在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契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文章;
坚持政府举办福利性养老机构和社会举办经营性养老机构“两条腿走路”,动员社会力量举办经营性养老机构,推进养老公寓等养老机构建设;
完善老年卫生医疗保障,加快建设老年关怀医院,对城市“无保障”老年人,参照企退人员标准实行两年一次健康体检;
扩大老年人乘坐公交优惠范围,把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范围从1-399路扩展到1-499路;
充实老龄工作力量,营造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杭州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确保省下达任务翻一番、四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总目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杭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会议原则通过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
坚持改造、建设、保护、提升相结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创新体制、加强引导,加快全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
《实施意见》强调,要总结近年来杭州市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成功经验,按照“二合一”、“二选一”、“民建公助”三种模式,坚持“三力合一”、科学规划、政策创新、搞好结合四项原则;
抓好大项目带动、城镇集聚、特色提升、异地搬迁、危房改造五大实施载体,加强土地保障、资金保障、生活保障、审批保障,着力破解“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手续怎么办”四大难题,有序推进杭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
据杭州日报 记者 邓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