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超面积开发商品房该如何处理?在《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中,给出了相关意见。
昨天,这部草案首次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
为杜绝规划暗箱操作,侵害居民合法权益,草案明确: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在媒体上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规划规划,墙上挂挂,针对这种误区,草案设置了城乡规划许可后的监督和处罚措施。比如对超面积且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处理作了规定,具体涉及两种情形,即在合理误差范围之内的,超出部分按受让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超过合理误差范围的,按照国家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超出合理误差部分按受让楼面地价的200%补交土地出让金。
据都市快报 记者 陈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