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昨天上午,金华市婺城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已对区府办主任施群毅醉驾肇事进行党纪立案查处。目前,婺城区纪委将此案定性为“公车私驾”,至于是否“公车私用”,纪委表示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婺城区召开新闻发布会
昨天上午9点45分,记者接到婺城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电话,称婺城区将在上午11点召开区府办主任醉驾肇事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婺城区委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倪根棋、婺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英等到会。
发布会中,婺城区向记者发放了一份新闻通稿,标题为《婺城区采取三条措施严肃查处公车违规使用决不手软,昨已对区府办主任酒驾肇事进行党纪立案查处》。
婺城区对施群毅党纪立案
另据记者了解,昨天早上9点半左右,婺城区委纪委办公室主任楼国伟来到金华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调取施群毅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血液酒精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楼国伟说,婺城区纪委对此案的定性为“公车私驾”。“按照党纪规定,领导干部不允许自己驾驶公车。”他说,施群毅的行为明显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作为纪检部门,我们已对当事人进行党纪立案查处”。
而对于施群毅当天是否为“公车私用”,楼国伟表示:“具体案件情况,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楼国伟说,将根据调查事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拘留所里的施群毅说:服从组织安排
昨晚,在金华市拘留所的高墙内,施群毅度过了第一个夜晚。对这个47岁的男人来说,24日的这个夜晚极度难熬。昨天,他的声音听起来既沙哑又消沉。
拘留所傅所长告诉记者,早上施群毅在厕所里哭过,现在他看起来心事重重。
对于醉酒驾车的事实,施群毅说:“我自己的错自己认了。”他还表示,一切“按规定处理”,将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处理,“所有责任我自己担”。
群众对事件反响强烈
除了本报连续报道之外,FM93交通之声也一直关注此事,报道也在听众中引起了极大反响。
一些听众打进FM93直播热线,谴责婺城区府办主任“顶风”醉驾、态度蛮横:“这样的干部不如回家卖酒”、“不如把他调到酒厂去做主任,既然这么喜欢喝酒”。
此外,还有一些听众提出了尖锐疑问:“车的损失谁赔?”
附:婺城区通稿
婺城区采取三条措施严肃查处公车违规使用决不手软,昨已对区府办主任酒驾肇事进行党纪立案查处
金华市婺城区府办主任酒驾肇事发生后,婺城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11月24日晚,婺城区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进行党纪立案查处。
11月22日20时30分左右,婺城区府办主任施群毅酒后驾驶公务用车,在市区婺州街与双溪西路十字路口,与一辆皮卡车发生追尾事故,并导致皮卡车撞上一辆现代轿车,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目前,公安部门已对施群毅实施行政拘留。
近年来,婺城区对公车管理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三令五申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区府办主任酒驾肇事发生翌日,主动向组织报告,承担事故责任,并积极配合组织调查。11月24日,婺城区委采取三条措施严肃查处公车违纪使用,决不手软。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施群毅予以党纪立案。
二是婺城区委办、区府办下发《关于重申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车的使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是在全区开展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婺城区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由区纪委牵头,区纪委常委分组带头,组织相关人员,即日起开展对全区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