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今年6月15日上午,舟山东路晨园客栈,一对年轻男女满身是血躺在床上,女孩伤得很重。男孩说,刀是他从超市买来的。两人已经订婚,男孩想要自杀,因为太爱女孩,所以想把她“一起带走”。事发时,女孩怀有3个月身孕。(时报6月16日曾作报道)
女孩姓石,今年20岁,男孩姓王,今年22岁,都是江西人。
昨天,王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上法庭,石某提出附加民事诉讼,要求男孩赔偿自己5万8千元。
“我以后还怎么嫁出去,我的名誉都没了,我不找他赔找谁赔?”石某说。
法庭上
女孩不敢看王某一眼
昨天下午,拱墅区法院。石某和王某的亲戚都来了很多,分坐在法庭左右两边的旁听席上。石某的阿姨说:“两人平时关系还蛮好的,春节在老家订了亲,按老家风俗来说就算结婚了,现在却出了这种事情……女孩子名声最重要了,你让她以后怎么办?”
石某的父亲作为代理人,和女儿一同坐在原告席上。庭审开始,王某戴着手铐走到被告席,王某的姐姐看到后,痛哭失声。石某一会儿用手捂脸,一会儿趴在桌上,不敢看王某一眼。
原案回放:
王某后悔了,打开门求救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009年6月14日下午,王某约石某到舟山东路上的晨园客栈见面,因为王某产生了厌世情绪,当天晚上他在附近超市买了把水果刀,准备自杀。
第二天上午,石某想离开,王要石再陪陪他,石不肯,于是王某就产生了自杀前先杀死女友的想法。王某拿出刀子,先捅了石某背部,然后再用手掐石某的脖子,石某被掐晕后,王某又用刀捅石某的胸部并割她的手腕,还用电蚊香的电线勒住石某的颈部。
接着,王某拿刀捅向自己。两个人都没死,一起躺在床上,石某开始质问王某为什么要这样做。王某后悔了,他打开房门求救。
被送到医院后,石因为失血过多,不得不引产。
王某经过精神病司法鉴定,认定为完全责任能力。
精神轻度抑郁
所以才产生了厌世情绪
法庭上,王某称对检方所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公诉人问王:“为什么要自杀?”
“生活压力太大了,现在脑子笨,工作做不好,又有了孩子……我跟家里人说过的,他们不相信。”王一直低着头,不敢正视石。
“为什么自杀前要把她杀死?”公诉人问。
“我太喜欢她了……”石沉默,停顿了好几秒又说,“我自己思想负担太重了,所以想把她一起带走。”
一听这话,石某瞟了一眼王某,有些无奈地吹了吹额前的头发。
公诉人宣读安康医院的精神病鉴定意见:“王某为轻度精神抑郁,表现为情绪低落,但其杀人是有预谋的,且是自私心理作祟,有种迷信的想法,即‘让所爱的人在阴间陪伴’。”
“他虽没杀死我
却杀死了我肚里的孩子”
接着开始民事部分的审理。审判长问原告有什么要说的,石父情绪激动,“王不是个东西……”
“请注意法庭用词。”审判长打断石父的话。
石父继续说:“打人要拿钱,杀人更要拿钱,五万八千块,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发言完毕。”
“我爸这么说是有理由的。”石补充,“他虽然没杀死我,但是却杀死了我肚里的孩子。我要赔偿,赔我的青春,赔我的孩子。”
审判长问王某的想法,王说家里人已经拿出了将近三万元钱,医药费两万六千多,营养费三千,实在没钱了。“我想赔的,但我一分钱财产都没。”王某说。
“没有三千元,我只拿到两千。”石某说。
旁听席上,双方家属都嚷了起来。审判长再次提醒要注意法庭秩序。
对于赔偿部分,审判长让双方调解一下。原告不肯让步,坚持要五万八。到最后,王某开口说:“就赔个整数吧,五万元。”
该案的刑事部分将择日宣判。
陈逸清 拱法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