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6日讯
家住蓝天嘉苑的李女士遇到“买”了车位也难停车的问题。
李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小区物业规定,只要业主一次性缴纳半年以上的地面停车费(每月45元),物业就把该业主的车牌号用油漆写在车位处,这样该车位半年内就归业主所有,相当于业主“买”下了半年的使用权。于是,去年她缴纳了一年的费用“买”了一个地面车位。
然而,不到一年,她家的车位就经常被人占用。“我向物业反映,工作人员却说公司换了经理,所以规章制度也换了,原来的规定取消了,改为谁先到谁先停。”
昨天下午,记者在蓝天嘉苑小区内骑车兜了一圈。由于是白天,小区地面上停的车并不多。有些车位的前面用黄色的油漆写了车牌号,一个车位对应一个车牌号。在8号停车位,地上有“浙F”的字样,却停着一辆“冀R”的面包车。
业主王先生也对物业中途更改制度很不满,“我的车位被人占了,跟物业反映,他们却做起了我的工作,不做对方的工作,弄得好像我无理取闹似的。”
记者来到蓝天嘉苑新宇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处的陶经理说:“当初建造小区时,地上地下加起来,做到了一户一车位,但现在小区里的车越来越多,地下车位又只售不租,地面车位根本无法满足1:1的需求,而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理所当然是先到先停。”他说,以前的经理是怎么承诺的他不清楚。“当初给车位写号码,可能是因为那时小区的入住率较低,车也不多。”陶经理推测。经过仔细考虑,他觉得固定车位之后给物业管理带来了很多后遗症,现在汽车多了,地面车位不够,写号码后有的业主发现自己的车位被占用,就采取过激的行为找物业麻烦。而且,这种固定车位的方法对后来买车的业主也不公平,他们没地方停车,也多次提出意见,所以物业才决定取消原来的规定。
据南湖晚报 作者 杜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