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6日讯(通讯员 何英) 为奖励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对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杭州市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的杭州主城区企业实施稳定就业补贴奖励。
据悉,2009年内,被杭州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杭州市社会责任建设先进企业”,且没有欠缴社会保险费、2009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退休、退职和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或辞职的除外)少于单位平均参保人数1%的主城区企业可在2009年12月5日前,向市或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申请。
逾期不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若企业已享受困难企业社保补贴或岗位补贴的,则不再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奖励。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杭州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申请表》
(二)2009年4月、5月、6月失业保险费地税申报表及托收凭证;
(三) 2009年3月和10月工资发放清单;
(四) 2009年职工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五) 2009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名单。
杭州市或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受理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奖励申请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市劳动保障局。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对上报的企业名单进行复核审定,经批准后,申请企业可享受相当于其2009年第二季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标准的稳定就业补贴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及时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