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在铁道口,一列呼啸而至的火车与一辆停靠在铁道口的农用车发生了碰撞,农用车顿时被撞飞至路边石沟里,还有一名路人因此受伤。地方交警部门称,事发铁路,并非“道路”,不属于交通事故。而金温铁路货运站方面称,该路段属于地方铁路段,他们没有管辖权……
11月28日晚上,在龙湾码头至温州火车站的龙十铁道路口,一辆停靠铁路道口作业的农用车翻倒在附近落差近2米的石沟内,车身受损。农用车司机李某说,该铁道路口正处施工期间,当晚6点30分许,他将农用车停靠在铁轨附近后,就下车开始清理泥沙,突然他听到火车驶来并发出一声巨响,回头看时发现车子已经被撞飞至路边的石沟里了,同时石沟里还躺着一名伤者,疑是被农用车碰撞到了。随后他叫同事照顾一下伤员,自己则去叫人求助。这时,这列火车在该道口不远处停了下来,火车上跑下几个人查看了状况后离开。随后,铁道路口工作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交警闻讯赶至现场,不过办案民警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该事故事发铁路,并非“道路”,他们无法进行处理,应有铁路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随后,记者到金温铁路货运站了解到,这列火车由龙湾码头运煤出发,沿线正常行驶。而肇事农用车在铁路道口附近随意停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两车碰撞后,造成火车排障器受损,所幸其余受损并不严重。
至于对于该事故由谁处理?金温铁路公安分处相关负责人说,事发铁路段是金温铁路的延伸段,属于市级铁路专用段,并不属于金温铁路主线,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发生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由浙江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温州市地方铁路公司专用线和港区专用线治安管辖权的批复》。其文注明:“金温铁路公安分处的管辖范围不包括连接金温铁路线的地方铁路公司专用线和港区专用线。因此,对发生在该2.5公里专用线沿线的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依法管辖。”
对此,市公安局法制处相关人员表示,他们将立即对此案进行协调,并根据文件指示,要求事发地的公安机关尽快对此案进行处理。(据温州晚报 殷诚聪 任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