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南湖区科技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培植和树立一批专利先进企业典型,推动企业专利工作的全面开展,南湖区出台了《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申报认定区级专利示范企业的条件:必须近三年内新增各类有效专利8项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之和不小于4项,同时专利产品在当年的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占企业总销售额40%以上。对认定的区级专利示范企业,南湖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实行“三年一复核”和年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