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2日讯 国家环境保护部今天在杭召开全国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会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副省长陈加元到会并讲话。北京、浙江等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排污收费自1979年起实施,是我国环境管理工作中最早提出并普遍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也积极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压缩、限制“两高一资”产业等宏观政策的实施。会议要求全国各地要认真总结排污收费工作30年来、尤其是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扎实有效推进全国排污收费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1980年起,我省杭州、宁波两地就开始对部分大型企业试点征收排污费。之后我省积极创新机制、加大征收力度、强化执法稽查,确保排污费逐年递增。据统计,去年我省排污费征收额达11.91亿元,比2003年增加近1倍,2003年至2008年6年间全省共征收排污费55.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