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4日讯
记者今天上午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前后历时一年、备受市民关注的义乌市原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龚义涉嫌受贿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案日前已经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龚义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02397.3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参与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250余万元,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万元,所有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在义乌国土局局长这个“肥缺”位置上一坐就是8年的龚义仕途一直比较顺利,1975年时知青插队到义乌赤岸公社,之后进入浙江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并执教。曾先后在蜜蜂味精厂、义乌市委组织部、义乌市委办工作,1996年到2000年,进入义乌市纪委,担任专管反腐工作的纪委专职副书记。2000年底,龚义又调任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但在这个被称为“土地爷”的位置上,龚义最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重重地跌倒在地。
在查案中,检察人员发现,龚义并不吸烟,但却心安理得地先后几十次收受了义乌市多家房地产开发商和一些义乌私营企业老板总计价值人民币40余万元的中华香烟烟票。这其中最多一次是2008年四五月份的一天,义乌某置业有限公司老板刘某某一次性就送给龚义价值65000元的100条软壳中华香烟票。在他看来,收受的烟票只是他应得的报酬,而且按义乌的习俗,送点烟酒只是礼尚往来,他自认为这不会和受贿挂上钩,这样送礼的人放心,收礼的人安心。
但后来龚义又发现,房地产老板等送给其巨额贿赂从他手中批出去的土地,转眼就赚了个盆满钵满。他开始意识到他自己手中权力的价值。他已不满足于等待老板们的“上供”,开始琢磨着自己倒腾一块土地“赚钱”。
2006年上半年的一天,义乌市某集团总经理宗某为其企业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事情找龚义帮忙,龚义便提出能否以他儿子龚某和宗某的名义注册一家公司,再以这家公司的名义去拿块地。宗某便以其女儿和龚义儿子的名义注册了一家港资花边公司,由这家花边公司出面以126万余元的总价拿到了义乌市廿三里街道7亩工业用地,最后由龚义支付了这笔126万余元的土地款和其他各项费用。到手后,龚义很快将这块土地转手,轻松赚了250余万元。
据金华晚报 作者 江胜忠 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