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12月5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周华敏)12月4号下午,宁波市象山县发生一起暴力袭警事件,被袭警察在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并被夺枪的情况下开枪打伤闹事人员。今天(12月5号)下午,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象山“12.4”袭警案件的具体经过。
12月4号下午13时许,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110接处警民警汪煜栋和三名协警在帮助一名迷途老妇返家后,在一小区弄堂里遇到一名年青女子站在路中打电话挡住了警车。在警车连续鸣笛、协警劝告让路时,该女子开始辱骂协警。在民警亮明身份后,该女子及闻声赶来的几名男女仍然围攻(辱骂)民警并开始推搡民警、协警,并用拳头、铁锹、石头、扫帚砸攻民警等人。民警汪煜栋见状拿出催泪喷雾器自卫,被其中一妇女咬中右手。汪煜栋等人脸部、头部多处被打破出血。被逼无奈的民警掏枪口头警告,对方仍然不予理会,仍持石块冲向处警民警,民警遂朝天鸣枪警告。然而枪响后,一男子持石块扑向民警,并公然夺枪。民警果断开枪击中夺枪男子。随即,汪煜栋等人一边拨打120,一边迅速将受伤男子抱上警车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
当受伤男子在急救室抢救时,其中一名随警车至医院的妇女打电话叫来六七个朋友赶到医院,继续殴打民警汪煜栋及两名协警。等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对方已全部逃离。民警汪煜栋、协警王林军、吴晓勤等人被围殴倒地,身上多处受伤,其中民警汪煜栋颅骨、鼻骨骨折,伤势较重。
案发后,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2.4”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经了解,受伤男子马某(26岁,安徽省宿州市人)已送至上海一医院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
宁波市公安局领导在了解事件经过后,认为民警在多次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使用催泪喷雾器自卫、鸣枪警告都符合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