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永嘉瓯北浦西村原村支书葛某被杀案最近开庭审理,温州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三名凶手一人死刑、两人无期徒刑。
今年2月21日傍晚,余成、朱文龙、周国通商量抢劫捞钱,于是去超市买来三把水果刀,然后在瓯北路上闲逛,一路寻找作案目标。
次日凌晨零时许,他们在一条小巷里发现葛某从车库停车出来,三人即冲上去拦住葛某,并将其按倒在地。葛某挣扎,余成、周国通各持刀捅刺葛某背部一刀,朱文龙则从葛某身上搜取现金2100元、手机等财物。
在他们准备逃离现场时,葛某拉住朱文龙的右手,朱文龙用水果刀捅刺葛某右大腿一刀,葛某松手,三人逃之夭夭。
葛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葛某左胸背部创口系致命伤,右肩部及右大腿创口未构成致命伤。2月22日,警方在瑞安将余成、朱文龙抓获。朱文龙向警方交代周国通在网吧上网,警方又据此抓获周国通。
此三人均是江西鄱阳人,警方查明他们还曾在多次在瓯北分别或结伙抢劫得手,其中余成、周国通1月28日晚上10时在路上持刀威胁抢劫一妇女现金7000余元,两犯交代,这次抢劫得手后让他们感觉“温州人随身都带很多钱,以后更想抢劫”。
警方提醒大家,年底将近,犯罪分子分子蠢蠢欲动,大家不要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市中院认为,余成在抢劫过程中,持刀捅刺葛某背部并致其死亡,依法应予严惩;朱文龙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周国通,有重大立功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周国通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市中院判处余成死刑,朱文龙、周国通无期徒刑。
据温州晚报 作者 索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