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
温州市府办昨透露,温州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明年的人均筹资标准将从今年的140元提高到180元以上,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要比今年提高5%以上。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要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人均筹资要达到220元以上,力争全市人均筹资水平达到2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投小钱得大保障”的制度,人均筹资越高,相应保障额度也越大,报销比例也会越高。
据悉,明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要达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其中,市财政对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人均补助从30元增至50元;对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洞头县人均补助6元,文成县、泰顺县人均补助13元,均保持2009年的补助标准。农民个人筹资金额原则上占人均筹资额的30%以上,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制定。
明年,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要比今年提高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纯收入的6倍以上,门诊补偿比例控制在门诊费用的20%至40%,中医药诊疗费用报销比例要高于西药、西医诊疗费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医疗费用控制,自费药物使用将控制在总住院费用的15%以内。
《通知》还明确指出,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扩大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尿毒症、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续治疗、重症精神疾病、糖尿病等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农村妇女住院分娩一律纳入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黄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