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
刑满释放才一个多月,他就又被抓了。连同他先前的两次服刑记录,这已经是他“三进宫”了。他到底犯了什么事?警方说,这个人年纪轻轻不学好,不但骗电脑、骗摩托车,还骗女人。
咄咄怪事
电脑和买主一起“蒸发”
11月18日,绍兴县公安局柯桥派出所接到华舍街道王某的报案,称他一台笔记本电脑被人骗走了。
据王某讲,11月初,他在绍兴E网上发帖,要出售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几天后,他便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对他的电脑很感兴趣,双方将交易时间定在11月11日。这天中午12点左右,王某与一男子在富丽华大酒店附近碰头,见面后,他将手提电脑交给对方“验货”。
“你这个电脑不知道质量怎么样?我要找我朋友看一看。”男子对王某说,他就在富丽华大酒店4楼做装修,他要拿过去让同事“鉴定”一下。王某认为要求还算合理,便跟着男子来到4楼门口,进门时,男子说,“这里在搞装修,外人不方便进来。你先在外面等一下,我马上就来。”王某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但男子进去后就再也没有出来。王某等了20多分钟,突然预感不妙,冲进门去找人,结果发现男子已不见踪影。
同样的事情11月28日再次发生,另一位准备出售二手电脑的黄某,在富丽华大酒店4楼,再次遭遇了电脑和买主一起“蒸发”的咄咄怪事。
猝不及防
摩托车试着试着就“没了”
接连发生两起手提电脑被骗案件,这引起了绍兴县警方的高度重视,民警们马上展开排查。不久,警方发现,四川绵阳籍、年仅23岁的云某有重大嫌疑。通过他在网上留下的蛛丝马迹,民警们还发现,他与越城区前不久发生的两起摩托车诈骗案有关。
根据越城警方的记录,11月9日10点半,在市区涂山花园门口,市民李某曾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一陌生男子试骑,不料,试着试着,这名男子就连车带人一溜烟跑了。而同样的一幕,在11月25日的市人民医院门口再次发生,市民黄某的摩托车也被一名男子试车时“试走”。
“我之前在E网上发了帖卖车,有不少人打电话给我,还约我看车,虽然生意没做成,但我觉得这很正常。那天来了这样一个人,电话约我后就说要试车,谁知,试着试着,他就连人带车不见了踪影。”昨天,黄某在回忆起当天的情形时,十分沮丧。
对这些报案记录中的点点滴滴,绍兴县警方进行了细致梳理,最终,云某于前天被绍兴县警方“请”进了柯桥派出所。
一张身份证
牵出另一起案子
云某被戴上了手铐,带到柯桥派出所接受讯问。然而,在得知民警要对他搜身时,云某急得不得了。虽然戴着手铐,但他还是趁民警不备,麻利地从身上摸出一张身份证,使劲朝窗外扔。这一幕正好被民警发现,扔出去的身份证很快被捡回,从而云某身上的另一起诈骗案也被揭开。
原来,云某竭力要扔掉的一张身份证,是新昌女孩小琴(化名)的。据云某讲,早先他在绍兴E网交友中心,注册了一个网名为“各取所需”的账号。今年11月份,他通过这个账号认识了新昌女孩小琴,他骗小琴说,自己是做生意的,还要送他一部手提电脑。
云某的花言巧语让小琴很心动,不久,双方就在柯桥的迪欧咖啡店见了面。为了迷惑小琴,见面时云某穿了一件很时髦的风衣。由于双方谈得很投机,小琴放松了警惕。席间,她上了趟厕所,将包留在了位子上。云某见有机可乘,便将小琴的包拿走。不过,让他有些失望的是,这个包里只有100元钱和一张身份证。
三进宫
皆因骗财又骗色
云某犯的事可不少。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云某其实是个行骗的老手。2006年,云某因抢劫和盗窃,被绍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2009年4月,他又因诈骗,被绍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这一次,他又涉嫌诈骗被刑拘,此时距他刑满释放的10月20日仅1个多月时间。
翻开云某的案底,记者发现,他此前两次入狱都与女人有关。2005年11月,年仅19岁的云某,与女网友仅聊了几次天,便在绍兴县钱清一酒店开了房。骗色之余,他不忘“劫财”,在女网友洗完澡后,他将安眠药当成避孕药交给女网友服用。趁女网友熟睡之际,云某拿走了她的一部手机和一只小灵通。
2009年4月,某高校毕业生钮某因被人欺负,四处寻找能帮她复仇的人。4月12日晚,她被网友“小龙”(云某)以帮忙教训人为由,先骗至绍兴大酒店开房,后又被骗至绍兴县富丽华大酒店,骗走4000元人民币和价值1800元的手机一部。
他为何屡屡得手
值得深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2005年至今,云某骗取女人钱色的案子已不下5起。他为何能屡屡得手?昨天下午,云某在绍兴县看守所给出了自己的“经验之谈”。
云某说,他每次骗她们之前,都将自己说得很优秀,还承诺给她们钱或物。见面时,他也很讲究,将自己打扮得很有风度,涉世未深的女子便很容易上钩。但云某同时强调,他骗的女子大多数也是因为爱慕虚荣或者贪图钱财,所以才会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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