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南湖区财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南湖区出台了《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资金主要由区财政负担,包括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据了解,中小学预算管理将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学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一方面,区财政将按照保运转、保基本支出、保重点的顺序安排预算,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确保中小学拨款及时、足额、准确到位,不截留、滞留和挪用学校预算经费,另一方面,要求中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并对中小学预算实行绩效考评制度,追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