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别人发生口角,姚小姐遭遇了只听说过的“人肉搜索”。说起这段经历,姚小姐很是无奈:
上个月,有朋友说杭州某论坛里有个帖子,里面说的人可能是我。我点进去看,肺都气炸了,帖子不仅把我的网名公布出去,还颠倒黑白,对我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不仅如此,我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甚至连工作地址也都被人肉出来。
有些网友不知情,在后面煽风点火,对我极尽指责和批评,侮辱我是“美鬼”、“老妖”,还有人说我傍大款,不知羞耻。
我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要这样恶搞我。我自己开了家水晶店,经济条件应该还算不错,平时非常喜欢结交朋友。性格嘛,可能直率了点,有时说话不大给人留情面,这个缺点我自己也知道。
卖水晶的,说实话,喜欢和真诚的人打交道,因为我相信水晶也是有灵性的。所以,一般没有礼貌的人到店里,我会拒绝把东西卖给他。
或许就是这种性格不小心得罪了人。这件事情发生后,我思来想去,反省了很久,觉得最有可能对我进行恶意攻击的有两个人。第一个,来找我看过手相,不过相当没教养,不仅不打招呼,跟他说话时也心不在焉的,我当时教育了他几句。后来,他在网上一个QQ群里和我争执过几次。另外一个人,差不多的素质,买完东西,顺手拿了根绳子,连声谢谢都没说。
这事对我的影响很大,前几天,我去桐乡谈生意,和客服小姐才谈几句,她突然冒出一句:“你就是那个网上被大家骂的西子某某(姚小姐的网名)吧?”你说尴尬不尴尬?
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打电话给论坛主管,让他们把其中一些帖子屏蔽掉了。最近,我又把当初保存下来的一些帖子打印出来了,整理了差不多有两塑料袋,全都送到公安部门了。
真的是气疯了,“人肉搜索”威力实在太大了,我招架不起,只能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了。我想说的是,即使我的言语无心伤害过一些人,但也不至于要遭受这样的人身攻击吧?
“不管是现实还是网络上,都不能对别人进行人格侮辱,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说,姚小姐的做法很对,固定下来的相关网页,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追究那些随意发帖人的责任。
目前,杭州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已经介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