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2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昨日上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判了一起创造多个“之最”的碰瓷团伙:参与作案和被判刑的出租车司机最多;涉案总金额最大;有史以来涉案人员获刑最重。
30岁的吴征鹏原本在杭州承包出租车,因经营不善改开办汽车修理厂,也了解到故意撞车造成交通事故(俗称“碰瓷”)到保险公司去理赔,可以赚钱。
于是,他和父亲吴国均牛刀小试,用夏利、长安等价格比较便宜的汽车撞了几次,发现赔偿并不多,而且便宜车“不经撞”。
吴家父子干脆买了两辆原产斯巴鲁轿车,再买了十几辆夏利、吉利、长安的二手车,专撞斯巴鲁。斯巴鲁配件昂贵,容易获得更高的利润空间,而二手吉利、夏利等车购买便宜,维修成本较低,不容易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
撞车骗保成功,他就把原来的撞坏的车全部卖掉,重新购买,再和斯巴鲁撞,总共换了20多辆车。
每次碰瓷,吴征鹏都邀请不同的出租车司机出场,他们大多曾在吴征鹏手下开车,“出场”一次可获300元-500元的好处费。
等交警部门事故认定出来,吴国均和方蕾萍(吴征鹏妻子)就以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名义申请理赔。
为安全起见,吴征鹏等人干脆把时任杭州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定损员徐菊也拉了进来,由徐菊出具虚假定损单,向保险公司骗保。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7年月5月至2008年7月一年多时间里,这一家三口勾结出租车司机和其他人员,有组织地制造“道路交通事故”多达41起,骗取20多家保险公司赔偿金高达145万余元。其中一辆供其他车辆碰撞的斯巴鲁,一年之内就被撞了21次。
吴国均、吴征鹏父子因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4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20万元;因同样罪名,吴征鹏妻子方蕾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8万元;25岁的保险公司定损员徐菊(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9名出租车司机也以保险诈骗罪判刑,其中5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含5年),最严重的两人分别判刑11年和10年,并分处罚金18万元和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