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最近,视频网站“谁是盗版”之争引起众多网民关注。以“优朋普乐”为代表的付费网站阵营和“优酷”等免费网站针锋相对,二者从“同时同地举行新闻发布会”式的唇枪舌剑,一直斗到了公堂之上。
今年11月27日,北京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优酷”提供免费电影的行为侵犯了“优朋普乐”花钱购买的境外电影版权, “优酷”赔偿“优朋普乐”45万元。判决结果一出,习惯了免费上网看电影的网民们一片哗然。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郎立新也一直在关注此事,并且对刚刚赢了官司的“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提出了质疑:这是一个未依法办理社团登记手续的非法组织。
“‘优朋普乐’提供的收费电影,不符合国家关于电影公映许可的相关规定。”昨天,郎立新律师对时报记者说,他已经就这个问题向国家民政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没有查到“反盗版联盟”的登记资料
“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等4家网站共同发起,联合国内110家互联网视频网站共同创建。9月15日,在北京的启动仪式上,该联盟呼吁视频网站不传播未经合法授权的视频作品。
“我在相关部门的记录里,并没有查到这个联盟的登记资料。”郎立新认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应该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还可以没收它们的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一点我也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了。”
“‘反盗版联盟’自称出资向国外版权商购买了多部影片的网络播放权,我觉得有问题。”郎立新说,“‘优朋普乐’自诩为正版的影片,不但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还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因为这些在其网站上明码标价的电影,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等同于在电影院里播放的影片。可是这个网站上的收费电影,片头没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涉嫌非法公映;运营商购买国外影片的网络传播权,未按照国家关于电影进口的相关规定。”
曾和“优朋普乐”进行交涉
“其实早在今年3月,相关的法规就已经实行了。”郎立新解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今年3月30日颁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境内外电影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我曾拿着这份通知,和‘优朋普乐’交涉,他们居然说这样的‘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应,对他们这样的网站并没有约束力。”郎立新说,“既然已经有明文规定,政府相关部门为何迟迟不采取有效手段,保证规定的彻底实施?这样下去,只会让其成为一纸空文,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
“我希望我的举报,对‘优朋普乐’是一种提醒,这也是我作为法律人唯一能做的事情。”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郎立新还未收到接到他投诉的有关部门的回应。
收费视频让我们重回“电视机”时代?
付费网站和免费网站之间的纷争,引起了网民的热烈关注。国内某知名网站上,相关新闻的跟帖超过了3000条,在一项相关调查中,超过79%的网友表示“支持免费视频网站”,只有7%的网民认为“优酷”败诉有理。
根据该网站的另外一项调查,只有不到2%的网民表示自己愿意付费观看网络影片。
“我们已经习惯了看‘优酷’、‘土豆’这些网站提供的免费电影和电视剧,如果非要收费,我宁可买光盘回家看。”在杭州某外企工作的卢小姐说。
更有网民惊呼,“这种官司多打几次,所有免费视频网站都会因此消失,我们准备退回电视机时代了。”
对于网民的诸多担心,郎立新表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为了网络视频网站健康、有序地发展。“况且,法律没有禁止免费视频网站的存在。只要合法,只要市场有需要,它就会一直免费下去。”
实习记者洪文宇时报记者黄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