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多亏了劳动部门,帮我解决了大难题。”日前,海宁市曾两次下岗的沈伟新在走上新工作岗位成为社区协警后感激地说。在海宁,类似沈伟新一样的困难就业者顺利再就业,得益于该市实实在在的就业援助政策。
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海宁市把就业援助工作列为今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之首。出台了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新政策,增加了再就业资金投入,多举措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截至10月底,该市新增就业岗位7500个,帮助5170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的力度,今年8月,海宁市在嘉兴范围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城乡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着力帮助困难就业者实现再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低保户’成员是再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该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张宁佳介绍说,劳动部门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一方面鼓励企事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另一方面鼓励下岗人员灵活就业,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海宁市已达到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的目标。
失土农民中的失业人员也是该新政的受惠者之一。政策规定,该类人员除了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之外,自谋职业的还可享受小额低息贷款、一次性1000元的就业补贴、免交工商等有关费用等优惠。
为更加方便群众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该市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就业信息网络的作用。今年初以来,该市共举办包括非公企业招聘专场、女性招聘专场在内的各类招聘会73期,提供就业岗位近8万个。与此同时,各镇(街道)的15个公办职业介绍机构以及224个村(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室也发挥了不小作用。
一系列就业援助政策的实施,充足的再就业资金是有力支撑。据悉,2009年海宁市预计支付再就业资金3800万元,同比增加20%,由此使全市10311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到了再就业用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