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昨天下午,在下沙的月牙桥区域,一辆公交车“蹭”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自行车车主一身酒气,在地上不肯起来。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人人都知道,不过很多人不知道,醉酒骑自行车也是违法的。交警把醉酒的人送去检查酒精浓度,如果达到醉酒标准的话,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下午,离下沙月牙桥公交车站100米处,一辆公交车笔直地开着,旁边一辆自行车突然撞上来。车倒地后,车上人摔倒在地,蹭破了点皮。公交车司机下车看了看,没什么大碍。谁知,骑车男子撒起泼,一定要公交车司机赔钱。
交警赶到,根据事故现场的痕迹,断定公交司机没有违规行为,是自行车主自己的责任。交警建议骑自行车的男子去医院检查一下。男子喷着满嘴酒气,不肯去。半小时过去,交警调解不成,决定将他带走,并要检查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
杭州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处长吴健说,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非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的,要处50元罚款。醉酒的标准,跟机动车一样。(田晓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