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5日讯
开车的司机,却动起了工程车柴油的主意。一人不仅自己抽油卖,还当起了收油卖油的中间商,另一名司机被发现抽油后,竟往油箱内加水,致使车辆发动机损坏。昨天,偷油的熊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注水弄坏发动机的李某,则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捕。
31岁的熊某是安徽人,2008年上半年,在一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工程车。听说很多工程车司机都将自己车内的油抽出卖掉赚钱,熊某于2008年8月也做起了倒油的生意。为此他还买了辆二手面包车,专门到工地上收油,以25升110元的价格从司机手中收进,以140-160元的价格卖给私人开的工程车,由于比市场上的油便宜,熊某赚了不少差价。经初步查实,2008年8月至2009年11月期间,熊某与公司的司机合谋,多次将公司工程车油箱内的“0”号柴油抽出后转卖他人获利,共侵占柴油3230升,经估价16000多元。
25岁的四川人李某同样是抽油卖油的司机。今年10月30日晚8时左右,他在市党校附近,再次抽油卖油,被公司的材料部经理撞破。经理问怎么回事,他吞吞吐吐说是一个朋友的车子没有油了,抽点油用用。怕公司会来查油箱,李某把车开回了公司,将水箱的皮管拉出来,对着油箱里加水,将油箱加满后才下班回家。本想凭自己的技术,第二天开车慢慢开应该没问题,结果第二天公司派来了一个新司机,一发动车,车就出了毛病,经检查,该车发动机内喷油泵毁坏,估价人民币12290元。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将熊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李某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