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女子李某无法接受男友另结新欢的事实,为得到补偿,她偷偷溜进前男友的房间,“拿”了些她认为该拿的东西。
45岁的李某是贵州人,2007年年底开始到苍南县务工。2008年年初,曾经离异的李某结识了同龄男子简某,之后两人恋爱。
今年11月份,李某发现简某越来越不爱搭理她了,后来她发现简某经常偷偷背着她打电话——原来简某有了新欢。对此,李某觉得自己跟了简某一年多,现在精神上还受到伤害,就应该在物质上得到补偿。
11月27日下午1时许,李某独自一人来到简某的住处。简某不在家,李某进入屋内,看到一只女式的手提包,李某猜想这是简某新女朋友的。李某想,这个女的抢走自己的男友,就拿她的东西作补偿好了。于是,李某将这只手提包(内有金项链、金戒指、银手镯等物,共计价值3000元)偷偷拿到自己的住处藏了起来。
当晚简某回家,发现手提包丢失,当即报警。邻居告诉他当日李某曾来过,于是他就打电话给李某,问她有没有拿走手提包,李某矢口否认。次日凌晨3时,李某怕事情败露,又将手提包偷偷丢进简某的住处。
李某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11月28日下午苍南警方将其抓捕归案。前天,李某被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温州晚报 一衣 林贤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