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 近日,我们接到一个求助电话:在萧山打工的周先生说,自己和所供职的服装厂有劳动报酬纠纷,为此向区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结果对方答复,那得等到明年2月份。为什么法定60天内就必须解决的仲裁案件,现在却要4个月之后才开庭?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周雨春08年11月进入杭州托斯咖纳服装有限公司工作,他说自己周一到周五每天要加班5小时,再加上周六的9小时班,这么一算,公司还有蛮大一笔加班工资没有支付到位。
“加班工资都发了,就是没有足额发。拖欠了,我自己算一下,从08年11月到09年11月大概是2万多块钱。”此外,周雨春和工友还反映,公司擅自变更了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方式,从原先的计时改为计件,降低了一些工人的收入,所以他们向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10月底拿到受理通知书之后,上面的开庭时间吓了他一跳:“通知书上写着要2010年2月9号才能仲裁,得等4个多月。”
按照相关法规,仲裁庭受理案件后,最长60天内要裁决结束,那萧山劳动部门的4个月等待期是怎么来的呢?记者今天向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情况,副局长田毅说,他们也正在为此苦恼,新《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因为免去了仲裁费,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有效期,全杭州申请仲裁的人数都在暴涨,萧山07年是463人,09年截至目前已经达到908人,5个仲裁员实在忙不过来,场地也不够
“我们现在有一个会议室几乎是做仲裁庭了,可以有两个地方同时开庭。”为解决仲裁员紧缺的问题,他们甚至考虑请外援:“仲裁法里面规定,从事法律工作者不需要经过培训,本身就有资质,他可以做这个事情。我们初步打算让律师来来担任仲裁员,能不能一只案子500块钱,如果他们愿意来做的话。”
目前经过我们调解,周雨春及其工友已经同意与公司就劳资纠纷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