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整车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原定2010年1月1日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使不少现在作为非机动车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可能变身为电动摩托车,而驶上机动车道。从非机动车到机动车,一字之差把众多电动自行车厂家推到了生死边缘。
昨天,事情出现了转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我觉得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这次暂缓实施新国标的决定很科学!”昨天,在接到记者电话后,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表达了自己观点。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暂缓实施相关标准,无疑也给浙江电动自行车厂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浙江是电动车产销大省,目前电动车制造企业约有260多家,全省电动车数量超过1000万辆,仅杭州市就有100万辆。在电摩新国标公布后,浙江电动车企业压力巨大。不少消费者持观望态度,令不少电动自行车厂商销量出现下滑。
“今年1~11月份,我们公司每个月的销售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0%~40%,然而在12月份公布了新国标以后,12月份上半月的销量下降到去年同期的80%左右。”倪捷告诉记者,一些近年新产生的品牌受到的冲击更为剧烈。绿源也于12月3日在北京召开了1000多人的经销商大会,稳住经销商的士气。
“通知中也指出,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还在修订过程中,目前我也被咨询过好几回了。”他表示,新国标暂缓实施表明了政策制订者对电动车行业中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更为了解,这也将促使其制订更为合理的国家标准,对明确浙江电动车企业的发展方向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