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宁波江东区东胜派出所民警黄警官,这两天很郁闷。作为一名执法者,他眼睁睁看着受害人的钱被骗子从银行取走,却无能为力。
“该做的我都做了,如果银行能够特事特办,速度快一些,两万元就不会被骗子取走了。”12月16日,黄警官把自己的经历发到了东方热线上,文字中透露出的都是自责和郁闷。
[记者核实]
民警自责:我无能为力,心里不好受
夫妻错把钱汇给了骗子
事情发生的那天,是12月15日。
前一天晚上,胡先生夫妻俩的侄子因生意原因,向两人借几万元周转。夫妻俩同意了。
15日上午,胡妻收到一条短信:“把钱打入农业银行:6228481110623298912,户名,廖红菊,抓紧办!”
胡妻以为侄子急用,下午两点去了位于宁穿路133号的中国农业银行,在ATM机上分3次存入两万元人民币。存好后,她给侄子打了电话。“我卡号都没给过你,你怎么存的?”侄子大吃一惊。
坏了,遇到骗子了。胡妻反应过来,立即找银行营业员,说明钱被骗了,要求冻结存款。营业员说,要先报案,让公安机关来通知银行。
[事件回放]
昨天见到黄警官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想不通,为什么封了主卡不能封副卡?“通过这起短信诈骗案,我真的体会到相关机构存在一些漏洞,给犯罪分子钻了空隙。我作为执法者介入,也要花一个多小时才能办好。”
16日晚上7点多,黄警官把这事发到了东方热线论坛上。他总结了一些个人感受:
一、对于防骗,目前好像光是公安的事,其他一些机构不够重视。
二、银行机构应负起责任来,为何只能封主卡不能封副卡?外地银行和本地银行也应该有合理的协调机制。
三、关于短信诈骗,能不能只要有人报案,公安机关开证明,相关银行或其他机构就能立即办理?这样一来能够挽回的损失就多多了。
“你说我一个民警,眼睁睁看着老百姓被骗走了两万元,无能为力,心里怎么会好受!”黄警官说这话时,别过了头。
银行:钱是何时被取走,我们不清楚
民警跑腿请求银行冻结账户
胡妻和丈夫急匆匆跑到东胜派出所报案。黄警官很快开出介绍信和案件受理单,拿上警官证,就与两人一起赶到银行。
“这对夫妻已经来所里报案,钱不小心汇到骗子户头,请你们马上联系当地银行冻结户头。”营业员听黄警官说完情况,表示这不行,要冻结得有冻结法律文书等,否则弄错了银行会很麻烦。
黄警官解释,要拿到法律文书需要立案审批,可能会来不及。现在已初步受理,希望能特事特办,不然卡上的钱早被骗子取走了。
营业员说,这种事他们没碰到过,需要请示分行领导。黄警官见到一位副行长,副行长让3人在办公室等一下,他去查查钱还在不在。
没一会儿,副行长告知“钱还在”。他说,卡的开户地是湖南,银行要请湖南的银行冻结,他已通知工作人员联系湖南方面,安慰“一般问题不大的”,让他们到营业大厅等一下,并请胡阿姨写一份责任承诺书。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银行采访。自我介绍是农行宣传科科长的徐庆平以及农行江东支行办公室主任姜晓伟,接待了记者。
“并不是像民警说的,账户被冻结后钱被取走的,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钱是在账户被冻结前就取走了,还是之后被取走。”徐庆平说。
账户被冻结的时间到底是何时?徐庆平表示:“账户是湖南方面冻结的,我们不清楚。”至于黄警官提出的“对诈骗案特事特办,不要耽误太长时间”的建议,徐庆平表示,“银行完全是按照规章制度来的。”姜晓伟补充,不能确定是当事人的经济纠纷或其他情况,银行不能随意冻结他人账户。
工作人员:采访要总行授权才行
两万元还是全部被骗子取走
花了一个多小时办完手续,黄警官又带夫妻俩去了江东法院,咨询相关事宜。黄警官一直安慰夫妻俩:“钱冻结了最重要,第一步放心了,其他我们会尽力帮你想办法。”
没想到,下午4点,胡先生告诉黄警官,钱被取出了。黄警官不太信,“账户不是被冻结了吗?”半小时后,黄警官接到那位副行长电话说:警官对不起,下午3点40分时,钱被取走了。副行长说,骗子有一主一副两张卡,胡妻汇钱存的是主卡,骗子取钱是副卡。银行只封了主卡,而没封副卡。他解释,副卡是不能封的。
记者正要开口问,这件事会如何处理。徐庆平表示:“我很欢迎你们来采访,但农业银行总行有规定,省级以上媒体采访,需向总行新闻处申请,得到总行授权后,我们才能接受采访,所以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看到还有宁波本地媒体记者也在场,记者表示,能否留下来旁听。徐庆平仍表示必须走相关程序:“我也考出了记者证,我也知道记者有新闻采访权,但有些地方不是出示记者证就可以采访的,我们毕竟有总行的规定在,也请你们理解。”
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