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我知道这样是违法,我没想到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庭审中,位国贞对因自己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事件表示懊悔。昨天,黄岩区法院以位国贞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7月15日,在黄岩打工的河南人苑某肚子痛,医院诊断为阑尾炎,因为怕麻烦,苑某想到了开诊所的老乡位国贞,“老乡比较好说话,价钱也便宜”。
接到电话的位国贞赶来,在苑某的肚子上按了几下,询问哪里疼,然后看了看医院检查的B超单说是胃病导致阑尾炎发作,要打吊针。
很快,位国贞从家里拿来了4瓶已经配制好的250毫升液体,给苑某扎好吊针,并让苑某妻子雷某,按他标好的顺序换瓶。
当天下午3点40分左右,在苑某输完第4瓶液体约5分钟后,苑某口中吐出白沫,慢慢闭上眼睛。当日下午5点10分,苑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位国贞被传唤到派出所。
经公安机关鉴定,位国贞配置的溶液中钾的含量超标,位国贞超剂量使用氯化钾加剧或引发高钾血症是导致苑某心源性猝死的主要原因,位国贞对苑某的死亡负主要责任。
位国贞交代,他在河南扶沟县老家一个乡村卫生室当医生,有河南周口地区卫生局发给的乡村医生证书。2007年6月来到黄岩后,在没有获得黄岩卫生局批准的情况下,为赚点外快,就给附近的老乡看病,结果最终却害了老乡。
通讯员 陈静 林静 记者 吴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