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中午,一名因酒后驾车被查到的驾驶员在秀洲交警面前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原来,一周前他曾批评过别人的酒驾行为,而今受罚的却是他自己。
昨天中午12时许,秀洲交警在新塍镇蓬莱路上巡逻。有辆车牌号为“浙FS×040”的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而来,民警发现驾驶员面色有些红,开车不稳,便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经查,驾驶员夏某属于酒后驾车。民警感觉夏某很眼熟,便问:“你是否在交警部门接受过处理?”夏某告诉民警:“一个星期前,工友被查到酒后驾车,我陪他来接受处罚,当时还教育他不要酒后驾车。”夏某懊悔地说,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