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平阳的苏老伯为照顾好瘫痪的老伴,找了个保姆。不料引狼入室,保姆上班第一天便盗窃了1万多元的财物。近日,平阳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保姆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7月16日,苏老伯去平阳水头的一家介绍所找了个保姆黄某让其照顾老伴。当天中午,苏老伯去了趟村里的老人院,但仅仅过了20多分钟,他一回家便发现家中的一个木箱子被撬了,存放在里面的现金5500元及金戒指、项链等首饰(价值7047元)都不翼而飞。同时,刚请来的保姆黄某也不见踪影。苏老伯赶紧报案。
半个月后,保姆黄某之子郑某找到苏老伯,称会尽量帮其弥补损失,先后两次共赔了苏老伯2.12万元。原来,郑某在那段时间发现其母行为异常,经常精神紧张,一再追问之下,才知道她从雇主那里偷了钱财。
8月20日,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黄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10月17日被平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2007年刑满释放。
平阳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已积极退赔赃款赃物,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华剑宣 一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