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宁波12月21日电 近日,网民“无名字HZ”在宁波东方论坛上曝光了一组“接孩子回家的警车”照片,并写下题为“这是什么地方的警车”的帖子,谴责警车私用现象,引发网民热议。
网友质疑——警车私用太过分
12月18日,网友“无名字HZ”发帖称:今天去接孩子放学,在学校门口看见这辆警车也在接孩子,来的时候还打着警灯,车号是浙B3031警,有关部门可以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一石激起千层浪。帖子一公布,网友纷纷谴责。记者看到,至今天下午,跟帖者超过120多人。网友大多认为民警用警车接送孩子太招摇,应当受到处分。
一些网友留言称,公车私用,居然还开着警车来接孩子放学,太过分了!
“警察是特殊群体,更应当注重市民的视觉感受。”网友“愿违”和“电波”都表示,警车私用,这种人不配当警察。
“歪律师”跟帖说,警车接小孩,他能编出一万个理由。编得最差的是:协警开的车。编得最好的是:单位警员负伤,单位领导派车来接负伤警员的小孩。而且那负伤警员是单身。
公安回应——民警在调解纠纷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面对网民的质疑声,12月20日下午4时,宁波镇海区公安分局以“镇海公安”的网名在东方论坛发帖澄清:经查,12月18日下午,蛟川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蛟川中心小学门口有两夫妻吵架,出警民警便驾驶“浙B3031警”车赶到该地点,并将事主(带有一小孩)带到城西警务室进行调解。并非楼主所说用公车接小孩放学。
镇海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当时,网友看到学校门口停着警车,并有一名小孩上车,误以为是民警的孩子。“其实,那孩子与民警无任何关系。当时民警正在现场调解纠纷。”
据介绍,当地公安机关曾下发通知,严禁警车私用。该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欢迎群众监督。一经发现公车私用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