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今年第四季度投诉中,排名前四位的商品主要是食品、服装鞋帽、手机和装修建材,而服务类主要是电信(通讯)、其他服务、公用事业和食宿类。”昨天,市消保委公布今年第四季度投诉报告。从投诉情况看,主要呈现几大特点,特别是和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手机类投诉增多。同时,一些新热点的出现不得不引起大家关注,这其实也是对商家诚信的一种考验。当然,就消费者而言,维权也需要合理、理性。
A、群体性投诉有上升趋势
事件:市区一家美容店在近年来的经营过程中,向30余位消费者销售了价值各3000余元的“长期足浴消费卡”,卡上写着“卡货等值”、“长期免费提供循环精油”等字样。而今年该店又要求消费者购买1000元的产品,否则不提供相应足浴服务。此举引起消费者不满。这些买卡消费者认为,经营者不诚信经营,遂要求对方继续履约或全额退卡处理,但经营者却并不承认违约。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最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近7万元。
专家点评:商品消费在许多情况下是一种群体性消费,如果商家提供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就埋下了发生群体性投诉的种子。而随着商家花样百出的促销广告、促销方式的不断出现,商品推出后的知晓范围、消费范围和在消费者中的影响都在不断增加;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的日益发展和媒体资讯的日益发达,消费者之间的信息联系和沟通更加容易、便捷。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这些因素都提高了发生群体性投诉的可能性。
群体性投诉由于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一直是消费调解中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处理不当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影响。这些投诉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买卖和质量、通讯服务、食品质量等消费领域和不当促销、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
B、手机类投诉出现新情况
事件:今年9月25日,消费者邵某反映其新买的一款诺基亚N81手机里面竟然存有105条信息,且对方姓名及号码邵某均不认识。对此邵某感到很气愤,认为手机商有欺骗行为,于是找到店家要求更换新机,但双方协商未果。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退还购机款并加倍赔偿,共计4586元。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专家点评:手机类投诉一直是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在投诉案件中长期占有较大比重,此类投诉其焦点往往集中在质量问题、保修争议等方面。但近来由于促销方式经常变化、“山寨机”大量上市等情况,以及商家在利益驱使下的不诚信经营行为,手机类投诉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如旧机当作新机卖,或者杂牌混作正牌卖等。
C、人身安全投诉有增无减
事件:2009年5月18日,消费者金某投诉称,其于2009年3月17日在上虞市一健身中心健身过程中,发生使用踏板车受伤事件。经医院拍片诊断为左胫骨内踝骨折。金某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及误工费等理赔事项,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今年9月,双方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由健身中心支付医药费1180元,误工费3990元,护理费800元,合计人民币5970元。
专家点评:本季度人身安全类投诉继续呈多发态势,全市消保委共受理该类投诉11件,占投诉总量的2.24%。而引起消费过程中人身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包括商品质量不合格、消费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服务方式不规范等。
作为商家,保证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障消费环境的安全,都是其应尽的义务,一旦发生事故其责任难以推却。作为消费者也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服务提示等来使用产品、享受服务,不能麻痹大意。作为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管理规范、检查监督和处罚警示的力度,健全完善有关标准制度,并推动落实,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的频率。
D、消费者不合理诉求增多
事件:今年10月,朱某投诉称,在一小店买了7瓶“娃哈哈”冰红茶,朋友喝了其中一瓶,发现瓶内有蚂蚁,并有异味,遂要求赔偿10万元。其认为,因喝了该冰红茶后心里有顾虑,担心今后会不会有后遗症。而厂方认为,因冰红茶已打开,瓶内有蚂蚁责任已很难认定,但可以赔偿2箱同类冰红茶。随后消费者要求至少赔5万元,否则不予接受,并称将另择方法维权。分会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只能建议其另择维权途径。
另外,新昌消费者王某,于9月25日在糕点厂订购了1190筒月饼,共计货款13566元。领取后发现其中2筒月饼已经发霉,遂要求退还全部1190筒月饼,并赔偿货款的一半6000元。而糕点厂认为月饼是现做的,发霉的原因在王某,是他们保存不当。经调查,办事处工作人员认为王某虽然订购了1190筒月饼,但发生霉变的只是其中2筒,并不能由此推断1190筒月饼全部霉变,所提出的6000元赔偿显然不合理。通过调解,最后由王某退还所购1190筒月饼,撤回赔偿6000元的诉求。
专家点评:倡导维权的同时,作为消费者也要理性维权。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理应积极维权,要求得到正确对待或合理赔偿。但这样的维权行为应建立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一旦脱离了这样的基础,消费者的行为是得不到有关部门和其他群众支持的。有的消费者本来是事件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漫天要价等行为,反而会引来旁人的非议,也使相关部门的公共资源遭到浪费。本季度类似的投诉有10余件。所以消费者在主动维权、积极维权的同时,也应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在本季度投诉中,维修服务类投诉也呈现增加趋势。特别是有关电子、电器以及家用汽车等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维修由于技术性强、操作过程不透明等原因,很容易引起消费纠纷。本季度,全市消保委共受理维修服务类投诉2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2.4%。该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对配件质量、服务价格以及维修质量等方面的争议。维修服务涉及行业多、产品种类多,对配件价格、服务价格、操作要求等没有统一标准,存在经营者随意定价、偷换配件、以次充好等许多不良现象,行业规范性亟待提高。
据天天商报记者汤桂平通讯员郭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