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4日电(记者岳德亮)在浙江省政府24日召开的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倡议所辖地区的企业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为职工买返乡车票。
陈加元表示,对殴打、凌辱讨薪职工的,要从严追究其治安和刑事责任。
陈加元要求,对发现的欠薪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加经济补偿或赔偿等手段,给予严厉打击,让欠薪企业付出违法成本。对恶意欠薪逃匿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副省长陈加元24日在杭州与全省11个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确保将来的一年间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在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考核期内,包括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三个确保”,即确保春节前本辖区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年度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年度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并将其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据浙江省政府给出的考核说明,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事件,或因当地处置不力发生超过50人的赴省以上集体上访事件。
一旦完不成“三个确保”责任的,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考核建议,由省政府对市政府实施指标考核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