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
近日,洞头县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洞头是全省唯一以县域命名的风景旅游名胜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2008年提出了创建省级旅游经济强县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目标,以进一步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促进旅游业向产业化、品牌化、特色化方向。
《实施意见》通过建立旅游业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旅游业标准、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打造旅游业服务品牌等措施在三年内建立和完善该县旅游业标准体系,制修订旅游业地方标准15项以上,现有标准实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重要基础性标准、安全及环保标准实施覆盖率达95%以上,景区标准实施推广率达到100%;旅游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单位20个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单位)10个以上;树立旅游业服务品牌意识,提升旅游企业在管理、品牌、服务、理念等方面的“软实力”,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为了保障《实施意见》的顺利实施,该县还专门建立旅游业标准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协调旅游业标准化推进工作;同时组建旅游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起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旅游业标准化推广实施的网络,其中质监部门主要是牵头建立完善洞头旅游业标准化体系,开展标准化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