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交通事故发生在自己身上,谁都不愿意,可就有那么一伙人喜欢以身撞车。前天,义乌警方抓获了两个以“被车撞了要求赔偿”的违法嫌疑人。
上月30日13时30分许,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监控中心通过监控发现在义乌市劳务市场围着一群人,人群的中间停着一辆黑色轿车和一名趴在轿车上的男子。巡警到达现场后,趴在车上的男子手拿百元现金正准备离开,而开轿车男子看见巡警后要求巡警将其抓住,并称该男子敲诈了其100元钱。
经询问,巡警发现,趴在车上的男子王某是新疆人,今年46岁,另外一名和王某一起的男子靳某是四川人,今年37岁,两人本来想找工作,可连续找了几天也没找着,于是便萌生了“以人撞车”敲诈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立马来到劳务市场,一边寻找合适的下手机会,一边找工作。
当天13时30分许,轿车司机小吴开黑色轿车途经劳务市场,劳务市场门前人多拥挤,所以小吴放慢车速小心行驶,可他没想到自己这么小心翼翼开车还是“撞”到了人。只见王某一个劲地敲打自己的汽车玻璃,称其被车撞了,并一直讨要医药费,小吴停下车问有没有伤到哪里,王某也不说,就是咬定要100元医药费自己去医院看,站在一旁的同伙靳某便起哄要求小吴赔偿。小吴见王某人没事,觉得自己没必要付100元钱,准备离开。见状,站在一旁的靳某便打开车门,并示意小某如果不拿出100元钱就叫王某坐上车,后小吴便拿出100元分别给了王某和靳某,两人方才离开。
目前,王某和靳某因涉嫌滋扰他人,已经被义乌警方行政拘留。
据金华晚报 作者 龚敏 江胜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