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借点钱用用。”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的蒋成明现在再也不能让这句话“显灵”了。
蒋成明的身份在兰溪市柏社乡一带非常特殊,其公开的职务是柏社乡洪塘里村村委会主任,而且是兰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但在当地许多村民看来,他还是一位没人敢在其头上动土的“太岁”,尽管过去的他有过两次因盗窃罪而被判刑的不光彩历史。
记者昨从兰溪市检察机关得到的消息,蒋成明将面临自己人生的第三次牢狱之苦。其所涉嫌的罪名有两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寻衅滋事罪。在兰溪市问题村干部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发现其问题后,兰溪警方迅速对其展开侦查,发现了这名有着人大代表光环的村委会主任的许多不法行为。
2005年,村民蒋国进、蒋建洪、蒋增洪三人协商在村里外塘水库合办一个养殖场。为延长水库的承包年限,三人多次找蒋成明帮忙。后来,由蒋增洪出面,送给蒋成明10条香烟。之后,蒋成明以答应办事为由,提出“借点钱用用”,又拿走了两万元现金。
三年前,村民倪宪斗因家中建房批地基找蒋成明帮忙,蒋成明还是那句话“借点钱用用”,倪宪斗给了其一万元,事后,建房批地基事情很快办好。在此之后,村民蒋用斌和蒋志洪同样因家中建房批地基找到蒋成明,分别被这名村委会主任“借”走了7500元和1万元。
除了以上所列的公然索贿外,蒋成明还被司法机关发现多次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之恶劣令人惊愕。如2005年2月,因为看不惯对方,他竟在自家门前的公路上对一名乡供电所职工拳打脚踢。在一次调解村民纠纷过程中,蒋成明竟粗暴地踢打一个村民的亲戚。水阁村的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也曾遭到其随意殴打,当地信用社的员工也曾因其拥有不良记录无法贷款而遭到蒋成明的拳头。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性格暴躁、公然索贿并有不良记录的人,却被选上兰溪市人大代表和村委会主任。该村不少村民对记者说,如果他没有人大代表这层“光环”,如果他不是村委会主任,很多事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金华晚报 记者江胜忠 通讯员范宝华 袁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