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祖善在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强调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浙江日报杭州1月21日讯 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今天在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一手抓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一手抓政府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吕祖善指出,近年来,全省初步构建了比较健全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和商品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广大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社会问题,加强城市住房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宜居城市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大城市住房工作力度。
吕祖善指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今年要确保实现低保标准2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确保满足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房需要。要大力推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创新保障方式,在全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逐步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要大力开展城市旧住宅区及危旧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农民工公寓等建设,统筹解决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又购买不起普通商品住房的城市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问题,确保人民群众“住有所居”。
吕祖善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着力缓解市场供求矛盾,努力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快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着力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市县政府责任,完善住房保障规划,加强要素政策保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城市住房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副省长陈加元代表省政府与各设区市市长签订了《2010年度城市住房保障和支持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基本居住问题目标责任书》。会议提出,到2012年,全省保障性住房要覆盖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完成城市旧住宅区和独立工矿企业、国有林场等危旧房改造任务。今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设农民工公寓50万平方米以上。